失踪的孩子与重获令
这期,我们探讨的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话题。
夫妻在一起难免会吵架。大人之间的争吵,很多时候会牵涉到无辜的小孩子。有一部分人在吵到最凶的时候,甚至会动起带着孩子离家出走的念头。
往往,归家心切、盼着看到孩子笑脸的人们,到家时才发现孩子已经跟着昨天大吵一场的另一半一起消失不见,同时消失的通常还有孩子的玩具、随身物品、出生证、护照等等。
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不接;
发微信,对方给你拉黑;
找亲戚帮劝,大部分都在国内,鞭长莫及…
我的孩子,到底在哪里?
在有学龄儿童的情况下,接下来他们可能还会发现对方已经跟学校取得联络,要求办理转校手续。
除了这些,接下来还有更可怕的念头:那个人经常威胁要带着孩子“让你后悔”,我的孩子会怎么样?他们有危险吗?要是那个人发病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
这样的遭遇,无疑会对留下来的人产生非一般的冲击。
对于以上的描述,可能有人会觉得存在夸大成分。但是在大部分此类案件中,以上描述在案情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失去孩子的父母亲们在惊慌失措的同时还会感到无助、困惑和愤怒。
要是不幸碰上了该种情况,请一定记住,法律的武器在这时可以帮你夺回失踪的孩子。
依照现行法律,法院有权力对可能知道孩子目前下落的有关部门以及个人下达命令,要求其马上提供孩子目前所在地及其福祉状况的有关信息。拒不提供信息的个人,有可能会被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在只知道孩子大概下落,而有关部门又可能没办法及时行动,同时孩子可能处于极端危险中的时候,你还可以考虑向法庭申请重获令,寻求法庭及警方的协助将孩子马上送还到你的身边。
重获令是一份处于最优先级的法庭文件。大家可能都习惯了出警速度貌似不尽如人意的警察叔叔,但在处理重获令时,他们可是像打了鸡血一样,随时都准备好出发将孩子接回我们的身边。情况允许的话,这个时候出动的警察都是由一男一女两位警官组队进行任务。目前来说,还没听说过哪位父母敢违背警方命令拒不交还孩子的。
以上这些,都可以以紧急状况为由申请让法庭“插队”优先处理。该种类型的法庭命令由于其严重性与高度复杂性,法庭不会轻易批准,专业及有深度的法律知识在这时就显得尤为重要。
希望大家这辈子都不会碰上本文中提到的这些事情。但是如果不幸碰上了,请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孩子。
下期再见。
编后附注:
任律师来自中国广州,至今已从业多年,目前为 LJR 律师事务所的主理律师。活用现代科技,说华人的语言,做华人同胞的专业律师,一直是任律师执业以来的目标。
作为一名全科执业律师,除了对婚姻法(Family Law)有深入的研究之外,任律师还在下列法律范围内有所造诣:
- 合同法(Contract Law)
- 知识产权与商标注册(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 商业纠纷(Commercial Litigation)
- 公司法及确保企业合规性(Corporations Law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Compliance)
- 债务追讨诉讼(Debt collection)
- 债权人破产呈请与公司清算(Creditor’s Bankruptcy Petition and Corporate Liquidation)
- 劳工法(Employment Law)
- 移民法及移民上诉庭、联邦法庭代表出庭(Immigration Law and representation in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and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ustralia)
- 刑法(Criminal Law)
- 遗嘱起草及遗产规划(Wills and Estate Planning)
- 生意及房产买卖过户(Business and Property Conveyancing)
-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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