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孩子与重获令

这期,我们探讨的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话题。

夫妻在一起难免会吵架。大人之间的争吵,很多时候会牵涉到无辜的小孩子。有一部分人在吵到最凶的时候,甚至会动起带着孩子离家出走的念头。

往往,归家心切、盼着看到孩子笑脸的人们,到家时才发现孩子已经跟着昨天大吵一场的另一半一起消失不见,同时消失的通常还有孩子的玩具、随身物品、出生证、护照等等。

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不接;
发微信,对方给你拉黑;
找亲戚帮劝,大部分都在国内,鞭长莫及…

我的孩子,到底在哪里?

在有学龄儿童的情况下,接下来他们可能还会发现对方已经跟学校取得联络,要求办理转校手续。

除了这些,接下来还有更可怕的念头:那个人经常威胁要带着孩子“让你后悔”,我的孩子会怎么样?他们有危险吗?要是那个人发病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

这样的遭遇,无疑会对留下来的人产生非一般的冲击。

对于以上的描述,可能有人会觉得存在夸大成分。但是在大部分此类案件中,以上描述在案情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失去孩子的父母亲们在惊慌失措的同时还会感到无助、困惑和愤怒。

要是不幸碰上了该种情况,请一定记住,法律的武器在这时可以帮你夺回失踪的孩子。

依照现行法律,法院有权力对可能知道孩子目前下落的有关部门以及个人下达命令,要求其马上提供孩子目前所在地及其福祉状况的有关信息。拒不提供信息的个人,有可能会被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在只知道孩子大概下落,而有关部门又可能没办法及时行动,同时孩子可能处于极端危险中的时候,你还可以考虑向法庭申请重获令,寻求法庭及警方的协助将孩子马上送还到你的身边。

重获令是一份处于最优先级的法庭文件。大家可能都习惯了出警速度貌似不尽如人意的警察叔叔,但在处理重获令时,他们可是像打了鸡血一样,随时都准备好出发将孩子接回我们的身边。情况允许的话,这个时候出动的警察都是由一男一女两位警官组队进行任务。目前来说,还没听说过哪位父母敢违背警方命令拒不交还孩子的。

以上这些,都可以以紧急状况为由申请让法庭“插队”优先处理。该种类型的法庭命令由于其严重性与高度复杂性,法庭不会轻易批准,专业及有深度的法律知识在这时就显得尤为重要。

希望大家这辈子都不会碰上本文中提到的这些事情。但是如果不幸碰上了,请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孩子。

下期再见。

编后附注:

任律师来自中国广州,至今已从业多年,目前为 LJR 律师事务所的主理律师。活用现代科技,说华人的语言,做华人同胞的专业律师,一直是任律师执业以来的目标。

作为一名全科执业律师,除了对婚姻法(Family Law)有深入的研究之外,任律师还在下列法律范围内有所造诣:

  1. 合同法(Contract Law)
  2. 知识产权与商标注册(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3. 商业纠纷(Commercial Litigation)
  4. 公司法及确保企业合规性(Corporations Law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Compliance)
  5. 债务追讨诉讼(Debt collection)
  6. 债权人破产呈请与公司清算(Creditor’s Bankruptcy Petition and Corporate Liquidation)
  7. 劳工法(Employment Law)
  8. 移民法及移民上诉庭、联邦法庭代表出庭(Immigration Law and representation in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and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ustralia)
  9. 刑法(Criminal Law)
  10. 遗嘱起草及遗产规划(Wills and Estate Planning)
  11. 生意及房产买卖过户(Business and Property Conveyancing)
  12. 等等

任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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